此通告取代 2011 年 8 月 15 日發出之活動通告第 99/2011 號。茲將有關游泳、遠足及攀山和露營之戶外活動安全要則及須知列後,籲請各級童軍領袖舉辦上述活動時務必留意及遵守。此外,各童軍單位在進行活動時,必須同時留意其他相關指引所載之措施處理,如《惡劣天氣及空氣污染應變措施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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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通告取代 2011 年 8 月 15 日發出之活動通告第 99/2011 號。茲將有關游泳、遠足及攀山和露營之戶外活動安全要則及須知列後,籲請各級童軍領袖舉辦上述活動時務必留意及遵守。此外,各童軍單位在進行活動時,必須同時留意其他相關指引所載之措施處理,如《惡劣天氣及空氣污染應變措施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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